一、“百伦”商标权行政纠纷案终审有果
近日,备受关注的新百伦商标纠纷案有了新进展,北京高院就上诉人新平衡公司的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了新平衡公司的上诉请求,周乐伦公司注册的第865609号“百伦”商标得以维持。新平衡公司认为周乐伦持有的“百伦”商标存在恶意注册情形,但法院认为,该案中,新平衡公司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的日期距诉争商标获准注册日已超过五年,且提交的证据未能证明诉争商标申请及获准注册时存在恶意注册的情形,也不足以证明引证商标在诉争商标申请注册时已达到驰名程度。
阿紫评:国际名牌也大意了,在初审公告时提个异议多省事!
二、“上选人参玉”商标具有欺骗性?五粮液上诉请求被驳回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驳回五粮液集团诉讼请求,五粮液集团未能成功注册“上选人参玉及图”商标。早在2017年,五粮液集团申请注册“上选人参玉及图”商标,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上选人参玉及图”商标是“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产生误认(含有人参成分)的标志” 为由,决定不予注册。对此,五粮液集团表示不服,将国家知识产权局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此之前,五粮液集团及其子公司已注册“上选”商标,且申请注册了“上选金荞”、“上选茗香”、“上选百草”、“上选耳醇”等系列商标。
阿紫评:上选系列商标属于五粮液集团,商号商标分离战略已见端倪!
三、“周黑鸭”商标侵权案一审有果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原告周黑鸭公司与被告永泰商贸中心侵犯商标权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永泰商贸中心在其店铺招牌、收款凭证中使用“周黑鸭”标识的行为侵犯了周黑鸭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判决永泰商贸中心停止侵权,赔偿周黑鸭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3万余元。
阿紫评:商标注册后好似上了膛的枪,就不再是烧火棍啦!
五、词条作者诉搜狗侵犯著作权:法院认定百科词条属于作品
近日,因认为搜狗百科中的“仓鼠”词条内容与其在百度百科发布的词条完全一致但未署其名,构成著作权侵权,百度百科词条的贡献者刘某某将北京搜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法院认为具有独创性的百科词条属于作品范畴。本案中词条“仓鼠亚科”包括文字、图片等元素,根据刘某某的陈述,其对词条的创作是在查阅了若干生物数据库和外国文献关于仓鼠的资料后,在自己理解的基础上进行了编写,该词条可体现出一定的独创性,属于作品的范畴。
阿紫评:有独创性的作品,没有理由不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