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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荆资讯 | 科创版第一案!晶丰明源遭遇专利侵权诉讼暂时无缘科创版上市

来源:清大紫荆
阅读量:
时间:2019-09-12 21:45:01
7月12日,科创板上市委宣布,将在7月23日审议晶丰明源和传音控股两家企业的科创板上市申请。7月23日,上海科创板上市委发布2019年第16次审议会议公告的补充公告,公告显示:因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晶丰明源公司)在上市委审议会议公告发布后出现涉诉事项,上市委审议会议取消审议晶丰明源公司发行上市申请。

对于晶丰明源公司涉诉事项,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未披露。据7月22日通信产业网报道,矽力杰半导体技术(杭州)有限公司(矽力杰公司)因晶丰明源公司侵犯其发明专利而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表示杭州中院已于7月19日立案受理。

矽力杰公司认为,晶丰明源公司涉嫌未经其许可,擅自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权的线性调光芯片产品,侵害了矽力杰公司的专利权。

7月2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一份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也发布了出来。据该无效决定书显示,矽力杰公司一个名称为“可调光LED驱动电路”的发明专利被宣告全部无效了。



那么,这份无效决定书宣告无效的专利是否是杭州中院7月19日受理的以矽力杰公司为原告,晶丰明源公司为被告的专利侵权诉讼中的专利呢?目前只能说疑似

首先,根据该被宣告无效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显示,该专利是涉及线性调光相关技术的。


其次,矽力杰公司的专利中明确提到线性调光的,至少超过10件,恰巧是这个专利在这个节骨眼上被无效了,而这份无效宣告请求是在2019年1月提起的,请求人是一个不明身份的个人。

对于该无效请求,可能是晶丰明源公司在上市前进行了自由实施调查(FTO)工作后,而提起的专利无效,如果是这样,说明晶丰明源公司在上市前做了充分准备。也有可能该无效请求人与晶丰明源公司并没有什么关系,毕竟如果是晶丰明源公司在FTO调查后发起的无效,不会只对一件专利请求宣告无效,但从1月到现在,只有这一件专利被宣告无效;另外,若是晶丰明源公司提起的无效请求,其完全可以在被科创板上市委取消审议前,向科创板上市委展示一份专利宣告无效请求受理通知书,这样一来,审议很有可能不会被取消。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管理办法》规定,科创板上市审议会议召开前,发生重大事项,对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或者信息披露要求产生重大影响的,上交所可以取消该次审议会议,并在上述事项处理完毕后再行召开审议会议。而涉及诉讼正属于以上范畴。

据招股书数据显示,成立于2008年的晶丰明源公司,目前主营电源管理驱动类芯片的研发销售。其产品包括LED照明驱动芯片、电机驱动芯片等电源管理驱动类芯片。招股书中也写入了十数种公司自主研发的行业先进技术。截至2018年12月31日,晶丰明源已获得国际专利4项,国内专利149项,其中发明专利54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105项。

此前,晶丰明源公司曾计划在上交所主板挂牌上市,并于2018年7月31日上会,但中国证监会上市发审委当时并未批准其IPO申请。此次,晶丰明源公司打算在科创版上市再次受挫,成为了科创版首家取消审核公司。


晶丰明源公司的遭遇,再一次提醒企业要提高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和防护能力,同时企业需重视在上市过程中消除知识产权风险,避免知识产权问题成为企业上市的“拦路虎”。

那么企业在上市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哪些知识产权风险,又如何应对呢?本文主要围绕企业IPO可能遇到的专利权风险、商标权风险、著作权风险展开,希望对企业有所帮助。

一、专利权风险及应对

1.专利权风险

IPO过程中,证监会对专利权法律状态审查非常严格,实践中的阻碍企业IPO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企业对于核心专利信息的不实披露和企业核心专利涉专利侵权诉讼。

2.应对方式

①对于核心专利信息的不实披露,主要原因是企业向来不注重专利技术创新,只因为IPO上市加分需要,而临时购买或拼凑专利,后续因管理过失而望记缴纳年费导致专利失效等。对于这样的情况,一方面需要企业注重技术创新,另一方面需要企业关注核心专利信息,如关注核实核心技术是否申请了专利、专利是否有效、是否有专利侵权风险等,确保核心专利法律状态信息的如实披露。
②对于企业而言,具有专门的知识产权部门或者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对于企业规避知识产权风险具有一定的作用,但对于企业来说,聘用专业的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可能需要较大成本。
选用专业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由其为企业构建知识产权战略体系,做好知识产权布局。在企业IPO前为企业挖掘高价值的专利,撰写高质量的申请文件,避免企业遭遇专利侵权风险。在企业IPO的时候,为企业核实专利信息法律状态,确保信息的准确披露,为企业顺利IPO保驾护航。与企业聘用专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相比,专业的知识产权机构更为专业,保证高质量服务的同时还能节省企业运行的成本。

二、商标权风险及应对

1.商标权风险

IPO过程中,阻碍企业IPO的商标权风险主要集中在企业一般商标近似侵权、侵犯他人驰名商标权益、侵犯他人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名称权、姓名权、肖像权等在先权利、申请注册商标被提异议或已注册商标被撤销或被宣告无效。

2.应对方式
提早进行商标布局,及时申请注册商标,维护已注册商标的法律状态,核实注册商标有无侵犯驰名商标及是否有商标不得注册和禁用的情形等。
加强企业商标的管理和维权。加强管理企业的商标是企业IPO避免风险的有效方式,如企业关注已注册商标是否及时续展;企业也需要积极主动维护自己的权益,如遭遇商标诉讼,一定要与证监会保持沟通,并委托专业知识产权团队积极应对,不可一味妥协。

三、著作权风险及应对

1.著作权风险

相较于商标、专利争议,企业IPO因著作权问题影响上市进程的较为少一些,但企业不能因此而忽视该风险。目前,企业遇到最多的著作权诉讼是侵权纠纷,主要是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权属争议、转让与出资瑕疵、许可使用风险等。

2.应对方式
第一时间进行著作权登记。在我国,作品创作完成或者软件开发完成即可享有著作权,无需登记,但是进行著作权登记,可以为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的证明,是维权的有利证据。
完善企业著作权管理制度。准备上市的公司应建立全面的著作权管理制度,加强对企业著作权的产生、使用、许可与被许可的管理。此外,著作权管理制度中还应有解决纠纷的应对策略,如规定出现著作权纠纷,企业应及时聘请专业的知识产权团队解决纠纷,并真实、准确的披露信息,积极配合发审委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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