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按照税法规定是在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的一种税收优惠政策。
研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允许再按其当年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的
75%,直接抵扣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研发费用
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该无形资产成本的
175%在税前摊销。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例如,某
高新技术企业2018年共开发技术项目5个,2018年的税前利润是2000万,技术开发费实际投入是800万。问:该企业做
加计扣除前后所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多少?
加计扣除前:该企业上一年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A=利润*税率=2000*15%=300万
加计扣除后:该企业上一年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B=(利润-研发费用*75%)*税率=(2000-800*75%)*15% =210万
结论:做加计扣除后,企业只需缴纳210万所得,即可节省所得税90万。
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好处(一)降低纳税基数,少纳所得税,增加净利润;
(二)为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持续享受政策建立基础;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本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18〕40号)
(三)为申报其他项目做好前期工作准备。(例如: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三、研发费用的归集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中都涉及到研发费用的归集问题,然而不少企业并不知道这两个研发费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在实务中容易将二者混淆,下面来看看它们之间有哪些差异。
四、纳税人办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是否有时间限制?
解答:企业应当不迟于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和研发项目文件完成备案,并将下列资料留存备查:
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
3.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
4.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包括工作使用情况记录);
5.集中研发项目研发费决算表、集中研发项目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收益比例等资料;
6.“研发支出”辅助账;
7.企业如果已取得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应作为资料留存备查;
8.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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