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高新技术企业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
技术成果转化,
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二、为什么要申请高新技术企业
1.税收减免
认定后的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由原来的25%降为15%,相当于在原来基础上降低了40%。
2.科研经费支持和财政拨款
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凭批准文件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办理享受国家、省、市有关优惠政策,更容易获得国家、省、市各级的科研经费支持和财政拨款;高新技术企业称号将会是众多政策性如资金扶持等的一个基本门槛。
3.国家级的资质认证硬招牌
高新技术企业是一个难得的国家级的资质认证,对依靠科技立身的企业更是不可或缺的硬招牌,其品牌影响力仅次于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
4.提升企业品牌形象
高新认定的企业,能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提供有力的资质,极大地提升企业品牌形象,无论是广告宣传还是产品招投标工程,都将有非常大的帮助。
5.促进企业科技转型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是一项引导政策,目的是引导企业调整产业结构,走持续自主创新的发展道路,激发企业自主创新的热情,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6.提高企业市场价值
证明企业在本领域中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高端技术开发能力,有利于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是企业投标时的重要条件。
7.提高企业资本价值
高新技术企业是吸引地方政府、行业组织对企业实施优惠政策和资金扶持的重要条件,也更具有吸引风险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的实力,从而推动企业快速投入到产业化经营中去。
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程序
(一)认定条件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注册成立365个日历天数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业、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70分以上);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认定程序1.自我评价企业应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进行自我评价。
2.注册登记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按要求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并通过网络系统提交至认定机构。认定机构核对企业注册信息,在网络系统上确认激活后,企业可以开展后续申报工作。
3.提交材料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通过网络系统提交至认定机构,并向认定机构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申请书》(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2)
《营业执照》;
(3)
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知识产权证书及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参与制定标准情况等)、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总体情况与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等相关材料;
(4)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
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5)
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
(6)经具有资质并符合《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下同)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7) 经
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8) 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
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及附表)。
对涉密企业,须将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4.专家评审认定机构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后,根据企业主营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所属技术领域在符合评审要求的专家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专家组,对每个企业的评审专家不少于
5人(其中技术专家不少于60%,并至少有1名财务专家)。
5.认定报备认定机构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综合审查(可视情况对部分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提出认定意见,确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报送时间不得晚于每年11月底。
6.公示公告经认定报备的企业名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备案,认定时间以公示时间为准,核发证书编号,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企业名单,由认定机构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加盖认定机构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公章);有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由认定机构核实处理。
四、高企认定到底需要多少个专利?高企认定到底需要多少专利,一直有两种说法:第一种:1个发明专利或5个实用新型;第二种:高企认定需要15个专利。这两种说法的依据分别是什么呢?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中企业创新能力评价标准,知识产权部分满分为30分,具体参考下表。从下表可以看出,
知识产权数量满分为8分,拥有1项发明专利可以获得7-8分,拥有5项实用新型专利等Ⅱ类的知识产权可以获得5-6分,这就是第一种说法的由来。
知识产权数量(
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按
Ⅰ类评价;
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按
Ⅱ类评价)
A. 1项及以上 (Ⅰ类)(7-8分)
B. 5项及以上 (Ⅱ类)(5-6分)
C. 3~4项 (Ⅱ类)(3-4分)
D. 1~2项 (Ⅱ类)(1-2分)
其中,按
Ⅰ类评价的知识产权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可重复使用。按
Ⅱ类评价的知识产权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仅限使用一次,即在本次申请高新认定时使用了按
Ⅱ类评价的知识产权,三年后再次申请认定就不能使用了,但是本次申请认定时按
Ⅰ类评价的知识产权在三年后申请高新认定时可再次使用。
至于第二种说法,高企认定需要15个专利,这个说法完整来说是
按企业成立年限计算,成立3年以上的企业需要拥有15个专利,而成立3年以内的企业拥有的专利数应该是企业成立的自然年的年度数*5。这种说法来自对高企认定政策的深入解读。
根据企业创新能力评价标准,科技成果转化能力部分满分为30分,依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科技成果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
专利、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
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科技成果转化形式包括:自行投资实施转化;向他人转让该技术成果;许可他人使用该科技成果;以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以及其他协商确定的方式。
由技术专家根据企业
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和
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进行综合评价。同一科技成果分别在国内外转化的,或转化为多个产品、服务、工艺、样品、样机等的,只计为一项。
A. 转化能力强, ≥5项 (25-30分)B. 转化能力较强,≥4项 (19-24分)
C. 转化能力一般,≥3项 (13-18分)
D. 转化能力较弱,≥2项 (7-12分)
E. 转化能力弱, ≥1项 (1-6分)
F. 转化能力无, 0项 (0分)
从上面可以看出,每年不低于5个科技成果转化,即成立3年以上的企业,拥有15个以上专利对于科技成果转化获得满分是比较稳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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