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科技小巨人
“科技小巨人企业”是指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创新能力强、产品附加值高、质量效益好、发展潜力大、能够成长为引领未来经济发展新引擎的优秀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上海市科技小巨人支持方式和奖助政策
(一)支持方式
上海市级财政资金采取事前立项事后补助方式,申请企业根据当年度申报通知要求提出申请,在市科委立项后,按照创新能力提升的需要,先行投入资金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在取得成果并通过验收评估后获得市科委相应补助。
(二)奖助政策
上海市级财政资金按照不超过实施周期内相关研发支出20%的比例给予补助,科技小巨人企业的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150万元/家,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家。区(县)财政资金按1:1的比例给予配套补助,即市级财政补助和区级财政补助加起来,科技小巨人企业的补助额度最高300万元/家,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补助额度最高200万元/家。
三、上海市科技小巨人申请条件
(一)申请对象
1.面向上海市范围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2.科技小巨人工程支持对象分为两类: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与科技小巨人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和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主要区别在于前者申请条件要求更高。
(二)申请条件
四、上海市科技小巨人申请程序
(一)网上填报
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http://www.shanghai.gov.cn/)进入“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按系统提示在线填写、提交《上海市科技企业统计年报》和申报书,并在线打印书面材料(非由申报系统在线打印的书面材料,或书面材料与网上填报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二)递交书面材料
企业将书面材料(一式二份)报送至注册地区科技行政部门。所有书面材料需采用A4纸双面打印,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材料目录:
- 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含培育)申请书;
- 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 涉及特殊行业的,需提供相关许可证;
- 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审计报告复印件(需上传原件);
- 财务及相关规范化管理制度;
- 研发机构建设相关证明材料(申报科技小巨人企业必须提供);
- 企业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初审区科技行政部门会同区产业行政部门对所辖区内的申报单位进行初审,并择优推荐(很关键,需要区里推荐),形成初审及推荐意见汇总表。
(四)评审项目评审采取会议答辩与网络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届时申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企业负责人应以PPT方式介绍企业情况,并现场回答专家提出的有关问题。届时请申报单位做好相关工作的准备。
(五)公示市科委会同市经信委根据评审结果,选定实施计划数,并予以公示、公告。
(六)验收评估
科技小巨人工程实施期结束后,由申请企业向区(县)科委提交书面的验收评估申请与总结报告;市科委会同市经信委委托专业机构开展验收评估工作。验收评估主要包括财务审计和执行情况评价环节。不参加验收评估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资金补助。
举例:
2019年度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含培育)企业验收评估工作在3月中旬已经启动。评估验收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验收评估对象
根据《关于公布2017年度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立项名单的通知》(沪科合〔2017〕28号),验收评估对象为2017年度科技小巨人工程立项名单中的科技小巨人(含培育)企业。
二、验收评估流程
(一)准备验收评估材料
- 科研项目验收申请表;
- 计划任务书复印件;
- 实施期内企业发展情况总结报告;
- 验收专项审计报告原件(市科委委托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统一开展专项审计工作);
- 体现科技小巨人(含培育)企业实施目标的创新活动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研发机构建设、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形式审核由申报企业注册地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经营情况、验收评估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等进行形式审核,并对审核结果进行汇总、上报。
(三)验收评估科技小巨人工程验收评估工作以"择优、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届时申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企业负责人应以PPT方式介绍企业发展情况,并现场回答专家提出的有关问题。
(四)审定、公示和发布验收评估结论市科委根据验收评估标准与后补贴的原则,审定验收评估结果,并在市科委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根据《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实施办法》补贴相应资金;对有异议的项目进行复核审查。
三、验收评估标准与后补贴原则
(一)验收评估标准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评估分值是由验收评价指标体系计算得出,评估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类。满分100分。评估分值与验收结论的对应关系如下:
- 80分及以上,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因创新带来的经济、社会成效显著,并实现预期规划目标,验收评估结论:优秀;对于“优秀”类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符合申报科技小巨人主要条件的,可优先获得下年度科技小巨人企业立项支持。
- 70分至79分,企业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并取得一定的经济、社会成效,较好地实现预期规划目标,验收评估结论:良好;
- 60分至69分,企业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但因不可抗拒因素,短期内经济、社会成效不明显,但预期规划目标中的累计销售收入或者累计净利润完成目标值50%及以上的,验收评估结论:合格;
- 60分以下的,预期规划目标中的累计销售收入和累计净利润完成目标值均不足50%,或验收评估材料中确有造假行为,或未参加评估的,验收结论:不合格。
(二)后补贴原则市科委根据评估结果,对"优秀"、"良好"、"合格"三类小巨人企业后补贴的最高额度分别为:150万元/项、120万元/项、90万元/项;培育企业后补贴的最高额度分别为:100万元/项、80万元/项、60万元/项;且补贴额度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50%。不合格类企业不予资金补贴。各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市级财政资金实施后补贴的科技小巨人(含培育)企业,给予相应的1:1经费匹配。
四、2019年度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含培育)验收评估结果
2017年度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立项名单中,经公开自主申报、各区推荐、专家评审和公示,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审定,具体情况如下表:
2019年验收评估结果,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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